关于开展“创业淄川·梦想起航”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三届淄川区创业创意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查看:1337次  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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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省《大学生创业“精英引领计划”》在我区推进,推动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全面实施,建立完善全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业淄川·梦想起航”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三届淄川区创业创意大赛,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在校大学生,在我区辖区内已创办或有意向在我区辖区内创办企业的,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企业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依法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二、参加报名

请参加人员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相关报名材料附后)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人社所汇总后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有创业意向还未创办企业的,直接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区人社局一楼,联系电话5280407)。

三、奖项设立

大赛分2个组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区人社局邀请淄博市创业导师团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活动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本次大赛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是为我区发掘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镇、办、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大学生创业者积极报名参加,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和开发区报名项目不得少于2个(每个组别至少一个)。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在管辖范围内充分发动,引导创业者积极参加。区人社局要加强活动组织,精心安排评委会成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选拔出优秀创业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对活动的政策支持。

(三)树立典型,落实服务。通过本次大赛要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对于获奖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企业和项目并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优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优秀项目在淄川区落地。

 

附件:1、“创业淄川·梦想起航”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三届淄川区创业创意大赛活动方案.docx
                 2、“创业淄川·梦想起航”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三届淄川区创业创意大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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