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实验幼儿园博山镇分园暨博山镇中心幼儿园,是我区公办幼儿园,为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品德良好、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岗位设置及具体条件:
幼儿园专任教师: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男女不限,具有幼儿师范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持有教师资格证;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男幼师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采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体检、试用、录用的程序进行。(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址:博山区实验幼儿园颜山园(颜山国际小区北门)
3、报名提供资料:
(1)填写《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计算机证等有效证件。
(3)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三)集中面试(拟定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素质考核。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试用手续办理。
(五)录用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者,发放试用录取通知,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
四、录用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职工,工作地点在博山镇中心幼儿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聘用的教职工,博山镇中心幼儿园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2、教职工性质及待遇。新招聘的教职工身份属于非在编教职工。教师工资待遇,与幼儿园的发展效益挂钩,聘用教师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的。
3、幼儿园设《外来人才引入机制》,对优秀人才根据机制要求,给予缩短试用期、提高工资标准等相应的优惠待遇。
以上所有解释权归博山区实验幼儿园博山镇分园暨博山镇中心幼儿园所有。
联系电话:0533—787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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