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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有关单位公开招聘环保专家派遣制用工公告

栏目:淄博招聘  浏览: 642 次   发布时间:2022-07-18    置顶

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家派遣制用工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环保专家派遣制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理工类、财务会计类、法律、管理类专业;
4、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5、善于沟通,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常住张店区、高新区。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7月23日。
电脑端:
浏览器打开Hiturn(海豚)人才网(http://www.hiturnjob.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淄博高新区站,点击搜索职位,输入:环保专家即可看到招聘岗位,并投递简历。应聘者需如实填写简历信息,并按照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要求,上传对应资格文件电子版。
手机端:
微信长按或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并关注,菜单栏求职招聘——个人登陆/注册——选择右上角淄博高新区站——输入环保专家——投递简历(上传对应资格文件电子版需电脑操作)。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有关证明材料: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结果,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四、聘用管理
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一年一签,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不服从聘用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累计无故旷工5日以上的;
5、违法犯罪的,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派遣(用人)单位有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电话:0533-829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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