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沂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20人,派遣至沂源县公安局工作,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综合素质高。
2. 年龄20-30周岁(1999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肢体无残疾、无纹身。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的复原退伍军人。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不得参与招聘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
沂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鲁山路23号实验小学西邻济宁银行三楼)
联系人:唐科长 联系电话:13793322353
3.报名要求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资格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考试内容
1.资格审查。由沂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2.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测试,测评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和引体向上。每个测评项目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1.5的比例进行。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考察政审。考试结束后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1. 录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2500元左右。
2.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沂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沂源县公安局共同负责。
沂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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